附件 1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引进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以报名提交材料 时间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 2020 年应
届毕业生,须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件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凉山州(含州本级、县市级、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在 编在职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况。
三、引才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 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引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 请密切关注网络报名进展情况,并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进行资格复审等,不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 动放弃。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0 年 3 月 18 日至 2020 年 3月 31 日)
报名人员登录网站 https://campus.liepin.cn/lszp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初审的网络报名考生, 由招聘单位联系人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好的《“千名英才•智汇凉山”行动 2020 年第一批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 3);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1)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鲜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1 份(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生就业处鲜章的大学学籍成绩表 1 份,往届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鲜章的大学学
籍成绩表 1 份(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5)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 份),2002 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如有其它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奖状等, 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考核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活 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 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面谈、面试、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具体方式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政策、报名人数 情况与岗位需要自行确定)。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进行面谈或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面谈或面试成绩; 进行面试+笔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对只进行了面谈或面试的考生,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笔试等环节对考生业务技能水平或综合素质进一步 测试,择优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签订意向性聘用协议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或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参照领导干部体检标准执行; 其余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 尿毒检)或进行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因考生 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 行递补。
(五)考察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标准、专业素养、人岗相适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引进人员,由县(市)或用人 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0 年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取得岗位要求的证件、证书, 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件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四、引才政策及待遇
(一)服务年限。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 6 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最低服务年限。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根据《凉山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定培养办法(试行)》,从州外引进来凉 山并与州内企事业单位签订 6 年以上(含 1 年试用期)劳动(聘用)合同的刚性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与用人 单位签订引进协议的具有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或全日制博士 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至少发放 30 万元安家补助;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发放 6 万元安家补助;到安宁河流域县(市)乡镇、民族聚居区县城的“985”“211”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发放 2 万元安家补助,到民族聚居县、木里藏区乡镇工作的“985”“211”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发放 3 万元安家补助;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 1000 元岗位激励资金;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入住 3 年“人才公寓” 或分别补助每人每月 1600 元、800 元租房补贴。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并符合《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暂行办法》(川财教〔2009〕184 号)规定的,按规定予以学费奖补。引进人才按照附件对应岗位所列激励待遇,享受引才优惠政策,详见《需求目 录》。
五、纪律监督与回避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凉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及各县(市)和用人 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 肃处理。用人单位考核组成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三代 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关系 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834-3866404(凉山州人才办)
0834-2173682(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州本级:0834-3865728
西昌市:0834-3230566 德昌县:0834-5202876 会理县:0834-5628511
会东县:0834-5422716 宁南县:0834-4573474 普格县:0834-4773820
布拖县:0834-8531143 昭觉县:0834-8337796 金阳县:0834-8733697
雷波县:0834-8821131 美姑县:0834-8242352 甘洛县:0834-7819243
越西县:0834-7612420 冕宁县:0834-6725764 盐源县:0834-6369999
木里县:0834-652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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