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决定继续联合开展“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现将2015年度“逐梦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逐青春梦想,成就精彩人生
二、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基层开展实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15年“逐梦计划”将在全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募集共23550个实习岗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上岗实习,实习活动从2015年7月开始至年底。
三、活动原则
(一)突出公益性。“逐梦计划”是一项旨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大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突出学生自愿参与。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不作为硬性要求,但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原则上学生应自行负责其食宿、交通等。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便利和必要条件,有条件的可给予学生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团省委将为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免费提供一份实习保险。
(三)突出公平公开。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大学生公布公开,由大学生、用人单位自主挑选,按双向选择原则获得实习岗位。
四、活动流程
“逐梦计划”将在全省范围内募集机关、企业、科研院所、社会服务机构、基层单位等实习岗位,通过线上注册、岗位发布、岗位选择、资格审核、上岗实习、实习鉴定等环节开展岗位实习活动。
线上注册:在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分别在“志愿四川”网络平台上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需真实可信。
岗位发布:由用人单位提交岗位需求信息,各市(州)团委(含县级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进行审核,在线发布岗位供大学生选择。
岗位选择:大学生注册登陆后在线选择岗位,用人单位对申请同岗位的大学生进行选择,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匹配,双方匹配成功即可参与活动。
资格审核:各高校对本校大学生基本信息、学生报到单进行资格审核,由辅导员签字、加盖学校团委公章,最终确定参与实习人员名单。
上岗实习:大学生按岗位属地化原则,到实习岗位所在市(州)团委或县(市、区)团委履行上岗报道手续,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按时上岗,顺利完成实习。
实习鉴定:大学生实习结束后,大学生、用人单位完成互评,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一式三份),由大学生交回高校。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各保留一份。
五、活动方式
(一)进机关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党政、政法、群团等公务员机关或参公单位实习,增进青年大学生对各级党政机关的了解,增强大学生的大局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进企业活动。组织大学生到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实习,锻炼大学生的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品质。
(三)进科研院所活动。组织成绩优异又有一定科研创新基础的大学生到科研院所实习,协助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生产经营等工作,激励青年投身实践创新创效。
(四)进社会服务机构活动。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习,树立新的就业择业理念,提升大学生的社会事务工作水平。
(五)进基层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社区、农村等基层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岗位实习。结合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快乐学校”志愿者服务和高校专业实习计划开展以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锻炼。
六、推进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5年1月至4月)。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完成“逐梦计划”双选网站平台建设。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5年5月至6月)。根据需求情况广泛募集实习岗位、完成岗位审核发布;进行岗位双选,完成岗位匹配;举行启动仪式,推动网络平台正式上线完成学生审核报到、签订实习协议;团省委统一购买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三)活动开展阶段(2015年7月至年底)。全面推动大学生实习活动;共同协商处理大学生实习相关事宜;开展大学生实习心得分享等活动;完成实习互评,出具实习鉴定。
(四)活动总结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开展2015年“逐梦计划”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和分析逐梦计划经验,进一步优化运作模式,将大学生实习活动向常态化运行转变。
七、提醒注意事项
现已正式进入岗位双选、学校审核阶段。请同学们注意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同意学生的实习申请后,学生需在个人中心“确认实习”后,即可打印实习岗位报到单,交由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和留联系方式,并在下午上班时间段前往办公室6218办理指导老师信息录入手续,再提交至学校校团委办公室加盖印章。(注:用人单位通过学生的申请后,7天内学生没有进行“确认参加实习”操作,则默认学生放弃该项实习机会,系统提示用人单位“放弃实习”)。
(二)学生将报名单提交给学校后,学校需在系统中进行认证,同意学生参加实习(注:学生选择某岗位“确认参加实习”后,7日内如果高校未“同意实习”,系统默认视为学生未选择此岗位,并提示用人单位 “放弃实习”)。
(三)登录网站:“志愿四川”(http://www.sczyz.org.cn/)
(四)请各学院(所)将《2015年度“逐梦计划”实名志愿者审核信息登记表》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月16日下午17:30前交到校青协51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106967457@qq.com,联系人校青协潘清13684063646。
2015年度“逐梦计划”实名志愿者审核信息登记表.xls
关于“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说明.doc
志愿四川-逐梦计划操作手册.docx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