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单项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时间:15-11-04 14:42浏览:字体:

 

各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4-2015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已注册学生(2015级新生除外)

 

二、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优良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2参评对象为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勤奋评比年度内必修课程全部及格 (无重修课程,补考不得超过两门且必须通过)。

 

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

 

精神文明奖学金

 

1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文明礼貌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有较高认可度的学生

2在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学生获得学校和省市表彰的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社会实践奖学金

 

1用于奖励获得省市及以上表彰的学生干部

2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在社团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学生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3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短学期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较突出或被评为校级或以上先进个人

 

文体艺术奖学金

 

1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且在校级及以上文化艺术体育比赛或作品征集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2在校级及以上大学生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活动等综合素质提升竞赛中表现积极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积极参加新闻文学作品写作有多篇作品在院校级及以上媒体上刊登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有好的创意策划并被学校采纳效果较好

 

自强成才奖学金

 

1因家庭困难或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处逆境自立自强表现优异者

2学年内获得学校及上级部门评定的自强之星”、“励志成长成才先进个人

 

创新创业奖学金

 

1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学科竞赛活动至少获得校级奖励

2发表论文获批专利完成申报专利

3积极参加大学生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在创业活动或竞赛中表现突出或获得奖励)。

 

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阶段115日—1110日。

2学院评比及公示阶段1110日—1117

3学院公示报送材料1118日—1119

 

请有意愿申请此奖学金的同学填写附件1,填写完毕后电子版请各班级汇总,纸质版打印请班主任签字确认后班级汇总,各班级评优评奖小组请填写附件2,并收集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1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班级汇总后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和附件2)交至6311梁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作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相应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证明材料),逾期不提出申请者视为放弃。

 

1、各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本办法对每个申请者认真评议做到公平公正  

2、学院审批后,将获单项奖学金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单项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限报1项),也不能和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特三等奖学金同时获得。(与助学金不冲突

4、各班级评优评奖小组负责单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做好单项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接受学院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5、在单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

六、监督工作  

学院层面:监督电话028- 84616059028-84616527

监督邮箱:254238953@qq.com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2015学年度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