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结合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主题,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主题
青春建功十三五 · 携手共筑中国梦。
二、社会实践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努力成长成才、创新创造、建功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三、社会实践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其中,本科2014、2015级和专科2015级学生社会实践为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
四、社会实践形式与成果要求
(一)社会实践形式
社会实践采取项目制,分为校级项目、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具体内容见《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见附件1)。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校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
(二)社会实践成果要求
社会实践完成后,团队成员应及时填写《社会实践日志》,并以团队为单位提交一篇符合规范要求的社会实践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5)。
五、2016年社会实践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在近期根据学校社会实践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单位社会实践的内容与计划。同时,积极组织学生按照《成都大学2016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指南》(附件6),申报校级、院级和自选实践项目。对学生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岗位体验类项目,可由学生所在学院以院级项目名义申报。
(二)落实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各学院确定学院社会实践工作负责人,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于6月8日下午5点前报至校团委曲扬老师处(联系方式:15928009259);6月13日前落实学生骨干集中培训时间与地点,并将培训安排的信息报至校团委曲扬老师处(联系方式:15928009259);政治学院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报告评阅教师就社会实践课题设计、实践方案编制、社会调查开展和实践报告写作等问题对学生进行集中培训,现场解答学生的各种疑问。
(三)各学院在6月25日(周六)下午5点前将校级项目申报的纸质材料(见附件2)一式三份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7办公室(联系人:庄敏1582844405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xrenzheng@163.com。
(四)院级和自选项目负责人须填报《院级(自选)项目申报表》(附件3),交由各学院学工办审批存档。
请各自选项目班级负责人将班级暑期社会实践申报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于6月25日18:00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986024584@qq.com;纸质版于6月28日15:00-17:30统一交到09s308学工办办公室
各学院在6月30日前,将《院级及自选项目汇总表》(附件4)送至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曾莉老师处备案(6教6110)。
(五)6月28日(周二)下午举行校级项目评审会。
(六)7月8日-8月19日,各实践团队按照实施计划和方案认真开展实践活动,并完成社会实践报告。
(七)8月30日前,各实践团队将实践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各学院;校级实践团队将校级项目实践报告的纸质版(一式六份)以及电子版交校团委;8月31日—9月5日,各学院完成对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实施过程成绩的评阅工作;并将纸质报告交给政治学院评阅教师;9月6日-15日,政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联络教师(评阅教师)完成对院级项目和学生自选项目实践报告成绩的评阅工作,并推荐优秀院级项目和自选项目;9月15日前,各学院将本学院2016年度社会实践工作总结送至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6教6110),联系人曾莉老师(电话84616068)。
(八)9月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暨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主题活动月。学校将通过项目评审、成果展示、评优表彰、实践教学现场工作会、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同学们交流分享社会实践活动。汇总优秀社会实践成果,编订成册并制作成展板进行交流展示及网络宣传。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分团委学生会唐琦(电话18328019695;QQ310605318)
附件1--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办法.doc
附件2---校级实践团队申报材料.doc
附件3---院级及自选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社会实践院级(自选)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社会实践报告格式及规范要求2016.doc
附件6---2016年社会实践项目指南.doc
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领导小组
201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