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促进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发展,现就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全院在校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组织工作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融机构及联系信息
2016年,四川省仍然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银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现将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1), 以便联系、咨询。
(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学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在各班宣传政策的基础上,拟提出贷款申请的学生本人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于6月15日,下午17:00前统一交到学生办公室:09S308,符老师处。
2.学院汇总所在学院学生申请情况,填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明细表》(见附件4),连同学生提交的全部《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3.学院将办理完善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及时返还给申请贷款的学生。学生持经高校审核盖章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返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非四川省籍学生办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其程序和表格可能和四川省的要求不一致,请参看所在省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点击该主页左侧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实行在线申请、审批。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续手续
生源地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审查,获得上述两类生源地助学贷款(之一)的学生,下学期报到以后由学院审核相关材料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回执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届时通知。
附件 1.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联系人信息统计表.doc
附件 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xls
附件 3.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doc
附件 4.学院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