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

作者:时间:16-08-27 16:49浏览:字体:

认定工作流程:

时间

负责人

人员

工作内容

8.27-8.30

班主任

全班同学

班级组织全班学生推选出参与贫困生认定的学生评议代表(不得低于10人)、监督代表,8月30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贫困生认定评议时间、地点以及学生评议代表及监督代表名单报学工办9S308(只能定在829---92日,提前报送时间地点的,评议无效

班主任

经济困难学生

各班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贫困证明(需当地民政部门按要求将所有应填项目填写齐全后,签字并盖章)

8.29-9.2

学工办

各班开展贫困生认定的时间地点公示。

班主任

 

评议小组代表

 

1.各班组织评议小组、监督小组代表对贫困生展开消费调查,填写消费调查表。

2.各班组织评议小组、监督小组代表按照原定的时间地点对贫困生进行认定,确定困难档次,并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栏

9月5日上午11:00前

班主任

各班将下列5样纸质材料按照顺序交学工办9S308老师处(各班材料请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同时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3078606399@qq.com.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1、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2015-2016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请在汇总表上备注一栏标明。2、汇总表上按贫困程度由最困难往下排,需班主任确认签字)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消费调查表(新生不需要)

5义务工作登记表(新生和上学年不是贫困生的同学不需要,登记表在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志工部领取

9.7-9.13

学工办

学工办汇总各班信息,并将学院贫困生名单于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9.21日前

学工办

1、贫困认定名单系统录入

2、将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贫困生名单报学校

3、贫困生名单通过校园网在全校公示。

10月

学工办

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工作



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一年, 凡未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畴的学生,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政策。


相关附件:1.2016-2017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3.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doc

           4.日常消费调查表.doc

           5.(学校发)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