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将2017届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发放对象:我校2017届毕业生
发放标准:分别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三种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基本要求
1、毕业生自愿提出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分别为低保家庭毕业生的证明材料(毕业生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必须由县级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低保证),残疾毕业生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县级民政局、残联盖章或颁发残疾人证),求职创业补贴的证明材料(提供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中国银行账号信息(一份)。
2、学院初审。学院逐一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各班级以班为单位将《2017届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1)、《2017届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2)、《2017届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3)、《2017届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4)、《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5)、《2017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1457081990@qq.com邮箱)和纸质版于2016年9月21日一并报送至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9S308办公室。
附件1:2017届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xls
附件2:2017届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2017届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xls
附件4:2017届残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5:2017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xls
附件6:2017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