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16-09-02 15:05浏览:字体: 大 中 小
 

各班级:

2015-2016学年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已开始,8月29日-9月2日已将《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表(初)》进行了公示并征集了各年级班级和班主任意见,现根据修订意见稿汇总,制定2015-2016学年《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

一、评选程序

1、各班对专业2015-2016学年考试考察成绩进行排序,排序范围及方式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B-1栏,确认无误后,有意愿申请2015-2016学年各类奖助学金且课程成绩在专业前30%的同学按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2015-2016学年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本人确认后于9月9日下午5点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将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上各类奖状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班级汇总后一起提交至09S308梁老师处;

各班级填写附件2:《生物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由班主任审核签字和电子版一起按班级汇总后于9月9日下午5点前交至09S308梁海鹏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4238953@qq.com(请按班级汇总后统一发送,单个表格不接受,邮件格式为“年级+专业+综合素质测评汇总”,如“2013级食工1班综合素质测评汇总”),同时提交班级评议小组名单(纸质,评议小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30%,评议小组负责人两名并附上电话)。

2、9月5日-9月9日为各班收集材料和报送时间,各类证明材料收取复印件。(参与评选的同学请每人准备一份专业成绩排名纸质版复印件,专业成绩排名由各班按专业进行排序,并由班主任签字)。

3、9月12日-9月23日为各班级整改和学院评审时间。

4、9月26日-9月28日为学院公示时间。将按年级专业公示,公示时间内如有反馈意见,请及时联系学工办,监督电话:84616059。

二、评选注意事项

1、评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请各年级各班级认真对待。

2、各类证明材料个人、集体均需提供证明,本学院组织相关活动隶属团委类可于9月8日内于09S308办公室查询复印。

3、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及其他相关奖助学金类评选参照本测评表。

4、未按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附件1:2015-2016学年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表.doc

 

附件2:生物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情况汇总表.xls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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