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表彰和奖励在2015—2016学年度中德、智、体、能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入推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学院按学校《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5-2016学年度所有在校的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全日制已注册学生(2016级新生除外)
二、校奖学金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学院校级各等级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0日—10月13日。
2、校级奖学金打擂阶段:10月14日中午12:40-14:00,地点另行通知。
3、学院审核阶段:10月14日—10月19日。
4、学院公示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
5、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0月26日—11月2日。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奖学金相关表格以及格式要求(见附件3、附件4)
各班级请于10月13下午17:30前将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版(附件4请班主任签字)交09S308梁海鹏老师处。
电子版请请于10月13下午17:30前发至邮箱:2468674403@qq.com,发送时请注明年级+专业+班级+内容,如“13级生工1班奖学金”。
注:电子版和纸质版均不收个人文件,请班级或专业汇总后提交。
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学院各类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校级优秀班集体13、14、15级每年级两个(每专业限报一个班级)。
(三)时间进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10月10日—10月13日。
2、学院审核阶段:10月14日—10月19日。
3、学院公示阶段:10月19日—10月24日
4、学校复审、公示阶段:10月26日—11月2日。
“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进度
1、班级申报阶段:10月10日—10月13日。
2、学院评审推荐:10月20日中午12:40—14:00,9教演播厅,参与班级请自备5分钟PPT展示。 (视情况可能另行安排)
3、公示阶段:10月20日—10月24日。
3、学校审批、公示阶段:10月26日—11月2日。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荣誉称号相关表格以及格式要求(见附件5-附件10)
各班级请于10月13下午17:30前将附件5: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附件6: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7: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8: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9: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10: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报送09S308梁海鹏老师处。
电子版请请于10月13下午17:30前发至邮箱:2468674403@qq.com,发送时请注明年级+专业+班级+内容,如“13级生工1班荣誉称号”。
注:电子版和纸质版均不收个人文件,请班级或专业汇总后提交。
四、校级“十佳大学生”、“十佳班集体”的评选
(一)评选依据
参见《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 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十佳大学生”13级各专业推选1名学生进入学院评比,“十佳班集体”由优秀班集体评选一个班级参与。
(三)时间进度
“十佳大学生”、“十佳班集体”
1、学院评选(10月21日,地点另行通知,请参与同学与班级自备5分钟PPT展示) 。
2、学院公示(10月21日-10月24日)
3、校级风采展示(11月7日-11月11日)
4、校级评审大会(11月14日-11月15日)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认真作好本班级候选人、候选班级的评审大会工作,利用这个时机,最大限度的彰显学生优秀典型人物和班集体的教育作用。
2、报送学院“十佳大学生”、“十佳班集体”具体推选名单以及事迹材料(主要用于网络投票网页制作)。候选人材料事迹要突出重点和特点,事迹要真切、感人,字数在1000—2000之间。
五、评审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3、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28-84616059、84616527
监督邮箱:254238953@qq.com
附件1:2015-2016学年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评优评奖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度学校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5: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三好学生”推荐表.doc
附件6: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7: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8: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9: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doc
附件10: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基本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