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时间:16-11-02 10:30浏览:字体:


各年级同学: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近日已启动,为积极开展成都大学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候选人推荐工作,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11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三、报名条件

1.成都大学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活动安排

(一)各年级、各班寻访推介阶段(10月31日-11月11日)

各年级、各班团支书根据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参与候选者将附件一,以及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提交至邮箱875798141@qq.com,请注明文件名称为“年级专业+姓名+2016自强之星”

(二)学校寻访推介阶段(11月16日-12月5日)

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将从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学校将对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候选人的真实事迹情况评选出综合排名前5的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团省委。

 

五、表彰奖励

全国获奖者奖励如下: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电话:84616527

办公室:09S310

 

       

      附件一: 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报名表.doc

 

共青团成都大学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