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月20日学风督查结果的公示

作者:时间:17-04-20 19:26浏览:字体:
 

根据辅导员调查核实,420日下午五六节我院2015级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何思琪、何松、黄敏、兰凤英、刘芸、卢茜、冉千仟、王青林、张静轩、钟雅婷、龚信倩、马德一、孙伟康、杨友明、何恩、江志德、徐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4级制药高雪、陈飞、郭世杰、李凌旭、刘李洋等同学缺勤(新药研究及安全性评价),违反了《成都大学违纪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以上违纪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20-425日,公示期后全院通报批评,并根据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相关规定扣分(相关记录由学工办审核,扣分按2017年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公布后执行)。

 

*备注: 

 

1.   公示期内,如因查课时特殊情况缺勤,请联系班主任并反映至09S308办公室梁海鹏老师处进行申诉,如因参加学院集体活动,请反映至活动相关负责老师,由学工办统一认定;

 

2.   连续两次以上无故旷课,学院将视情况给予处分,并取消相应的评优评奖资格;

 

3.   不假离校、不假未按时报到或未按时返校者,旷课学时每天按4学时计算,实际课时超过4学时按实际课时计算,连续旷课达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者,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4.   学院将不定期抽查班级出勤情况,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肃学风,如遇特殊情况,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杜绝违纪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公示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