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三周学风督察结果的公示

作者:时间:17-05-19 16:01浏览:字体:
 

根据辅导员调查核实,519日早自习我院2016级生工专业陈阳,程智慧,贺杨,侯雨婷,蒋仕元,李祥,林帅,刘佳,秦富浩,徐炜民;2016级食安专业彭榆淞,赵晗,赢义,罗淑方;2016级制药专业聂远生,唐欣,张思乐,陈伟,张浩然,刘艺桦,龙逸涵,毛自强,张志豪,曾山,许远良,邓周等26名同学无故缺勤。

 

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以上违纪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19-525日,公示期后全院通报批评,计旷课1学时,并根据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相关规定扣分(相关记录由学工办审核,扣分按2017年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公布后执行)。

 

*备注:

 

1. 公示期内,如因查课时特殊情况缺勤,请联系班主任并反映至09S308办公室梁海鹏老师处进行申诉,如因参加学院集体活动,请反映至活动相关负责老师,由学工办统一认定;

 

2. 连续两次以上无故旷课,学院将视情况给予处分,并取消相应的评优评奖资格;

 

3. 不假离校、不假未按时报到或未按时返校者,旷课学时每天按4学时计算,实际课时超过4学时按实际课时计算,连续旷课达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者,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4. 学院将不定期抽查班级出勤情况,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肃学风,如遇特殊情况,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杜绝违纪行为再次发生。

 

 

特此公示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