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初审,现拟初步认定附件中的464名同学为我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17年6月19日-6月23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据实向学工办9s308反映。
附件公示中名单如有问题可于公示期内6月23日17:00之前向学院据实反映。
电话: 028-84616059 028-84616527
电子邮箱:297067513@qq.com
办公地点:9s308办公室
公示:生物-2017—2018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