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初审,现拟初步补认定6名老生为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附件1),认定2017级新生中216名同学为我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17年9月15日-9月19日。全院师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据实向学工办反映。
电话: 028-84616059 028-84616527
电子邮箱:396267420@qq.com
地点:9s310办公室
附件1: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认定老生认定公示表.xls
附件2: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2017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表.xls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