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时间:22-03-15 16:09浏览:字体:

全院师生: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学校决定开展成都大学第十三届“科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为做好2023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四川省赛的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在职)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版),附于申报书后,论文每篇在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设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五个类别。研究生申报作品范围仅限于科技发明制作类和人文社科类社会调查报告与学术论文两类,不能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参赛。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需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侧重并聚焦于解决社会问题,关注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分为“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战疫行动”“碳达峰碳中和”等组别,形成有深度、有思考的社会调查报告。也可围绕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三、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申报参赛作品必须是2023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1.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2.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在校学生。申报集体作品的,原则上要求作者人数为3—5人为宜(均为在校学生),但不超过10人。

3.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研究生进行评审。

4.有至少1名、至多3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老师作为作品指导老师。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得申报。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a.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b.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c.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d.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e.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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