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开拓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结题验收及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2-04-10 16:07浏览:字体:

全院师生:

按照《关于开展成都大学第十一届“开拓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相关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第十一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结题验收及评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评奖对象

第十一届“开拓杯”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及评奖申报材料

(一)《成都大学第十一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二)《成都大学第十一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结题表(含项目公开展示信息表)》

(三)《成都大学第十一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组别》

(四)项目成果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商业计划书)。除商业计划书以外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扫描至同一个PDF文件上传。

三、结题验收基本要求及评审要点

1.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根据结题标准,验收合格项目将参与校赛评选,验收不合格项目将被收回立项经费(项目验收不合格,可申请一次半年内延期验收)。已获往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四川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2.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位学生只能报名参赛1个项目。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省级比赛报名截止后,省级比赛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全国决赛的参赛团队人员报名信息,将另行通知。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3.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5.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6.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评审要点。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观念。


四、结题验收

2022年4月24日2000前,各项目按照要求收集、整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将结题验收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序号+项目名称+学院+负责人姓名”,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29777818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