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等文件规定经学生自主申报、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班级评议小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和学院学生资助监督小组审核、学院汇总审核,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拟推荐张*潇等40人(包含差额4人)为 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xlsx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和举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9d308)程老师处反映。举报者以正式书面形式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28-84616059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