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2023-2024学年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的规定,10月17日上午,我院在305会议室召开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评审会议,资助工作小组与监督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工办资助辅导员程琬寒主持。
会议中,各小组成员再次学习了四川省、学校有关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文件精神、分配原则和评定办法。资助辅导员汇报了我院学生整体获评助学金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强调一定要公平、公开、公正的完成评定工作,及时解答同学们的困惑。
经过评议小组的审核、讨论,最终通过了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316人,(含退役军人学生2人、差额2人)。接下来将在全院范围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