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发放应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的暂行规定

作者:时间:18-09-19 20:39浏览:字体:

该暂行规定旨在增强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应届毕业生求职动力,鼓励应届毕业生积极参加招聘,让学生尽早落实就业单位和工作去向,实现我院毕业生同学早就业。就好业的目标,我院决定以求职补贴方式优先支持主动就业、尽早就业同学。

学院认定已就业学生的时间以提交就业协议时间为准,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时间

补贴标准

20181120日前

150/

2018.11.21-2018.12.20

100/

2018.12.21-2019.3.1

80/

2019.3.2-2019.3.20

60/

2019.3.21-2019.4.20

50/

2019421日后

不再补贴

  补贴发放方式:毕业生用铅笔将个人学号身份证号码中国银行卡号联系电话写在就业协议书右下角处,学院每月集中时间办理补贴发放。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8年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