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教考院【2019】23号)及《成都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9年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采用多元化的考察方法,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学院成立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农业专业学位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成立招生复试督查及复议工作小组: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及复议工作小组,对农业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督查及复议复核。
3、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全面考核。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人员组成,包括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生导师至少3名及综合素质考核人员。学院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规章的学习培训,加强复试人员的责任,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性。
三、复试的基本要求
1、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按《成都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上线考生均可参加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2、对于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复试加试主干课程2门。加试方式为笔试。
3、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4、复试前由学校研究生处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复试期间农业专业学位点还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生须带学生证、本科成绩单,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5、若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存在疑问或投诉,可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对考生提出的书面申诉,应由招生督查及复议工作小组进行复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反馈复核意见,复核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四、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主要形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的课程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2门,每门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笔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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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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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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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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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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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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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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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藏加工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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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藏加工原理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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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达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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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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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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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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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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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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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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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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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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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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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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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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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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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微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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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微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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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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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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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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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微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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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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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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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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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不少于2分钟;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等,总分6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学校研究生处负责复试考生的身份查验,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
2、缴纳复试费用: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3、学院组织复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单、缴费凭证,到学院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通过后参加复试。
4、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体检,由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依据三甲医院收费标准执行,考生自理。
七、调剂工作
所有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所报考专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成都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及《成都大学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095135)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方能参加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按照调剂要求取得我校研究生复试通知并经本人确认后,方能参加我校复试,不及时确认复试信息的,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国家线自主划定。
八、拟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笔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工作小组应对复试内容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资料留存学院(一年以上)以备查验。
2、加试要求: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的2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5、复试总成绩计算: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权重的综合计分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参考加权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2)*50%。
6、拟录取名单确定:按考生入学考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农业专业学位点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经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统一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并经教育部检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九、本实施细则每年将依据教育部、四川省和成都大学相关要求进行修订和细化。本办法由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农业专业学位点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