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及考生、考试工作人员:
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考试”)定于12月18日举行,四级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20,六级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25,为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主 考: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副主考:教务处负责人、校医院负责人
责任单位:校办、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国资处、团委、校医院、各二级学院
(二)工作职责
1.教务处:全面负责考试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考场的安排、试卷领取、保管、发放及回收、监考人员组织及培训等
2.校办:负责考试当天校领导工作协调;负责向驻地及上级部门报备考试相关情况。
3.学生处:负责组织各学院进行考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负责对学生进行考前诚信教育,负责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处理;
4.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做好试卷接送工作,协助处理突发性事件,协助做好考生入场体温检测等工作。
5.后勤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试卷接送等工作;
6.国资处:负责防疫用品的准备;
7.团委:负责考试铃声系统设置;
8.外国语学院:负责考试当天现场放音工作及听力试听工作;
9.校医院:负责考试期间的医疗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
10.二级学院:负责监考教师的选送及监考纪律的培训,负责考生考前诚信教育,负责对考生考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监测。
说明:各部门具体工作要求见部门工作协调函。
二、考前准备
(一)身体健康情况检测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应由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从考前14天(12月4日-12月17日),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生填写“考生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1),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报学院留存3个月备查,考务工作人员(监考教师)应填写“考试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2)和“考试监考承诺书”(附件5),并于培训当天携带“承诺书”进入培训现场,并在入场时交予工作人员。学院将监测情况做汇总说明(附件7,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并于12月17日前交教务处招生考试科。
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考前14天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及身体有异常情况的,或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应提前报学校医院,由校医院根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二)准考证打印
12月01日起,学生可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请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cet-bm.neea.edu.cn/。
(三)考场清洁及消毒
后勤处负责在12月17日对所有考场(含隔离考场)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试前一天晚上,各考室封闭(上课、考试的教室除外)。
三、加强考试纪律教育,杜绝违纪作弊行为
1.考前,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9),教育学生提高思想认识,端正考试态度,做到诚信应试。对个别有作弊倾向的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作弊、找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和参与组织作弊等严重作弊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学院务必将该项纪律要求告知每一位考生。各学院组织每位考生签署《成都大学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于12月17日前交学院留存3个月备查。
2.CET考试的证件要求为: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两证件缺一不可,凡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场。身份证遗失、损坏等情况,考生应提前准备考生身份确认单。
3.本次考试不允许携带除了证件、笔、橡皮、耳机以外的其他物品。考生提前自行存放个人物品,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4.考生自备口罩,除身份查验外,建议全程戴口罩。上午9:00和下午15:00后,监考人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5.考试过程中,若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时,监考老师要当即指出和予以制止,并收集有关违规材料,确认违规行为的监考老师应及时报考务办公室。
四、严格选拔监考员,确保监考质量
监考员是CET考试的具体实施者。监考教师必须熟读《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老师须知》,严格遵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监考员操作规程》,熟悉工作职责及流程,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监考培训:监考教师必须参加考前培训会,监考培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每一位监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和监考,因上课或因病不能参加,应于12月14日下午17点前将请假条报教务处招生考试科(附相关证明材料),无故不参加监考培训、迟到或者早退者将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2.监考教师更换:因防疫需要,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允许调换监考、考务,请监考教师提前做好准备。如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确需调换监考,应从本学院另外选派他人参加,并填写《成都大学监考调换备案表》(附件6),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换,同时将调整信息及时通知教务处。
3.特别提醒:对监考过程中出现的以下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严格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①无故不参加培训和监考工作;②监考迟到,上午8:10、下午14:10前未到场;考试中途脱岗;③监考中看报纸、书籍、玩手机和iPad等;④私自调换监考;⑤考生将考卷、答题卡等带出考场,监考教师未能及时发现和追回;⑥缺考人数统计错误;⑦考卷、答题卡;⑧未按规定路线领卷入场、不按规定时间启封、发放试卷;⑨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⑩其它不符合监考职责的行为。
五、试卷材料装袋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将试题册、答题卡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如发现有考生带走时,必须立即追回,并按规定处理。
2.缺考考生的答题卡由监考老师填写好学校代码、考生姓名和考生准考证号,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涂缺考考生准考证号的最后两位。监考老师不得将缺考考生的试题册、答题卡擅自启用。
3.按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包括缺考考生答题卡在内)的顺序整理答题卡和试题册。将整理好的试题册、答题卡1、答题卡2分别放入相应的专用袋,并密封。
4.答题卡密封签背面是不干胶,直接用密封签密封答题卡袋口即可,不可使用胶水。
5.考试期间发生异常状况,向主考请示后启用备用试卷册或答题卡的考场,考试材料的封装在考务人员指导下进行。
六、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1.考生考试过程中,突然感到身体不适,监考教师应及时报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安排校医院医生对考生测量体温,如考生体温≥37.3℃,将该生的试卷及答题纸密封,并将试卷、答题纸和考生一起带到隔离考场。医生在隔离考场内对该生进行体温复测,并进行综合研判,考生复测温度<37 .3℃,且健康、行程证明符合当前防疫要求,身体状况允许的条件下,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复测温度≥37.3℃,且有医学证明学生为非新冠肺炎发热,身体状况允许的条件下,在隔离考场内继续考试。考生复测温度≥37.3℃,不能排除感染新冠肺炎的发热的,将将学生带到校内防疫隔离区、拨打120电话,请求120帮助。
2.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省考试院批准予以补齐。考试结束后,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与原考场试卷合并,按正常流程处理。
教务处
2021年12月1日
附件1:考生健康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2:工作人员考试健康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3:考生考试须知.doc
附件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5:考试监考承诺书.doc
附件6:成都大学监考调换备案表.xlsx
附件7: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健康情况汇总说明.xlsx
附件8: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修正)(教育部令3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