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见附件1)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5〕49号,见附件2)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现将我校2015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学校本科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按照我校2013—2015年度专业设置规划,对2015年规划的专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新专业的基本条件
申报学校2015年新专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四川省和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要;
2.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
3.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4.有必需的师资队伍、实验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
5.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5〕49号)文件要求。
6.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引导和调控艺术类普通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本年度我校不受理申报艺术学门类专业;从严控制省控专业申报,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每新增1个省控专业,须撤销1个原设专业。
三、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专业申报的负责人于2015年7月8日12:00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见附件4)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119室),电子版发送至jxjs@cd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84616016。
附件:1.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1).pdf
2.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3.成都大学2015年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doc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成都大学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