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

作者:时间:15-09-21 09:33浏览:字体: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的相关要求,2013级(含2013级)以后的学生全部采用跟班方式进行重修教学。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及说明

第三周星期三17:00前(923日)

完成单开班(含个别辅导)重修教学任务和补修教学任务的落实

在制定单开班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单开班重修的教学任务在教学班本身的限制对象要求以外,务必添加2013级和2014级为限制对象。

第三周星期四(924日)至第四周星期一(928日)

重修、补修选课

跟班补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补修选课”;单开班补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学生选课”,然后单击按钮“特殊课程”进行单开班补修课程选课。

若学生在选择单开班重修过程中提示“无教学班”、“课程冲突”、“容量已满”或其他异常信息,请与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

第四周星期二(929日)至第四周星期三(930日)

教务处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计财处;补修学分学费信息将通过学院教务办向选课学生公示;选课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应交费金额。

学生选课后至第四周星期三(930日)期间均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交费单,并在此期间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第五周星期四(108日)

计财处代扣重修及补修学分学费

学生银行卡问题请与计财处(行政楼202)办公室联系解决。

第五周星期五(109日)

教务处进行选课学生的课程注册;

第六周起

各教学单位开展重修及补修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