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的相关要求,2013级(含2013级)以后的学生全部采用跟班方式进行重修教学。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及说明
|
第三周星期三17:00前(9月23日)
|
完成单开班(含个别辅导)重修教学任务和补修教学任务的落实
|
在制定单开班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单开班重修的教学任务在教学班本身的限制对象要求以外,务必添加2013级和2014级为限制对象。
|
第三周星期四(9月24日)至第四周星期一(9月28日)
|
重修、补修选课
|
跟班补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补修选课”;单开班补修选课方式为:登录教务系统后选择“学生选课”,然后单击按钮“特殊课程”进行单开班补修课程选课。
若学生在选择单开班重修过程中提示“无教学班”、“课程冲突”、“容量已满”或其他异常信息,请与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
|
第四周星期二(9月29日)至第四周星期三(9月30日)
|
教务处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计财处;补修学分学费信息将通过学院教务办向选课学生公示;选课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应交费金额。
|
学生选课后至第四周星期三(9月30日)期间均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交费单,并在此期间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
第五周星期四(10月8日)
|
计财处代扣重修及补修学分学费
|
学生银行卡问题请与计财处(行政楼202)办公室联系解决。
|
第五周星期五(10月9日)
|
教务处进行选课学生的课程注册;
|
|
第六周起
|
各教学单位开展重修及补修教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