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确保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及时、准确到位,保障教学运行平稳、有序,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征订范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含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所需教材。
二、选用原则
1.坚持依法选用的原则,注重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2.坚持选优的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规划教材、重点推荐教材、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
3.根据教育部和中宣部联合发出的教高函﹝2013﹞12号文件(附件6)要求,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
4.各门课程原则上必须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安排为学生预订教材,但每门课程预订的教材种类原则上不超过一种(配套的练习指导书除外),以免增加学生的经济压力;若因特殊情况不预订教材,原则上需为学生准备讲义或相关学习资料。
三、注意事项
1.同一课程同一教师预订的教师用教材数量不得超过1本。
2.教师参考书不在学生教材征订范围内。
3.如选用由校内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请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自编教材预订申请表》(附件1)。
4.请需复印讲义的各课程归属教学单位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校内讲义复印申请表》(附件2)。
5.凡选用境外原版教材需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申请表》(附件3)。
四、工作程序
1.各课程归属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大纲和推荐教材书目(附件4),组织任课教师研讨后选定教材,并于2015年12月1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的“计划任务安排”模块中,录入教材(含复印讲义)预订计划。
2.教务处根据教学任务生成《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预订核对表》下发到各教学单位。
3.各任课教师在《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预订核对表》上确认签字,确保教材信息无误,无漏订、错订或重订等情况。
4.教材订购过程中若因各种原因需改订教材,请各课程归属教学单位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预订教材变更表》(附件5),须在2015年12月18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并同时在教务系统教学任务中修改教材信息,逾期不能改订。
5.《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预订核对表》(一式一份)、《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自编教材预订申请表》(一式一份)、《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校内讲义复印申请表》(一式两份)、《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申请表》(一式一份)等纸质材料请经各课程归属教学单位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2月18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6教6124 ,联系电话:84616127),电子版请以“学院名+2016春教材预订”命名,发送至jck@cdu.edu.cn。
备注:
1.教材预订数据录入方法为:从计划任务安排进入,选择添加教学班或者修改教学班。
2.教学班中必须完整录入教材名称、作者、书号(ISBN)、版别、出版社、是否要订教材和学生、教师所需教材数量。
3.教材预订数据请尽量以选择的方式录入,当教材基本信息库中无数据时才进行键盘输入。
4.对于部分复印教材或者讲义,请将版别修改为“胶印”,出版社选择“胶印”。
5.所有班级名称均以教务系统中行政班班级名称为准。
教 务 处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自编教材预订申请表..doc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校内讲义复印申请表..doc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申请表.doc
附件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推荐书目.xls
附件5:成都学院(成都大学)预订教材变更表.doc
附件6:教高函﹝2013﹞12号文件.pdf
附件7:十二五规划教材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