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教〔2015〕208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教发〔2009〕217号)规定,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评奖工作的通知》有关安排,学校组织了本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经项目自查、学院评审和学校复审等程序,现将结题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1.学校批准23个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验收(详见附件1)。
2.学校同意4个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延期半年结题的申请(详见附件2)。
3.学校决定终止5个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并停止项目经费资助(详见附件3)(备注: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要求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国家级项目要求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专利著作权等成果经过审查可以相互替代)。
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学生创新训练的重要举措。学校将本年度各学院项目结题验收总体情况作为下一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和教学项目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为确保延期结题项目如期完成结题工作,并达到申报时所设计的预期目标和任务要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学生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与管理,不断提高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管理水平和建设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成都大学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名单.xlsx
附件2:成都大学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延期名单.xlsx
附件3:成都大学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终止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