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本科学生院内转专业规定

作者:时间:16-01-18 16:56浏览:字体: 大 中 小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规定(修订)》(成院教发〔2014〕173号),结合学院实情特制定本规定。

一、  申请转专业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2)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完成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修读并获得学分,且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以内(含3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2)入学以来有违纪记录者;

(3)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二、转专业人数控制

1.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5%以内。

2.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

3.学院对提交院内转专业的学生,根据转专业限额(即本规定第二条)及学生申请转专业志愿,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考核后进行录取。

三、申请转专业流程

学院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组织报名申请、资格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与公布。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大学一年级在校本科学生,按学院统一时间安排,填写《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附其它证明材料,交学院教务办。

    2.学院根据第一学期成绩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

3.学校发文公示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四、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1.在学校下达同意转专业正式文件之前,学生学籍仍归原专业管理,学生若无故旷课、旷考,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学位授予按转入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3.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1:

成都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院:

学号

姓名

性别

学生照片

专业

班级

考生科类

联系方式

申请转入专业

专业志愿1

专业志愿2

专业志愿3

申请转专业原因(因疾病原因附二甲以上医院病情证明):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意见

请确定学生第一学年成绩是否在专业排名前30%以内(含30%),并注明学生第一学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分

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拟转入专业学院意见

(该栏在学生被确认拟转专业后由转入学院填写)

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批

意见

分管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处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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