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校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4月30日—5月2日,5月2日(星期一)补休,共三天。
二、教学调整安排:
原本安排在5月2日(星期一)的课程教学,可安排在机动周完成;若没有设置机动周,需任课教师通过教学管理系统WEB端提交调课申请,在调课理由中统一填写“劳动节调课”,由各学院自行审核通过。
三、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卫、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安全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学校办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