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时间:16-06-16 15:24浏览:字体:
各学院:
       为切实执行好“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决定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一次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15年底结题验收时申请延期半年的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附件1)。
2、2015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中负责人为2016届毕业班的12个项目(见附件2)。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纸质+电子版)。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常用表格”栏目下载并认真填写对应级别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2、成果材料(纸质复印件+扫描电子版)。成果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求完整。已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完整的正文;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试验报告及鉴定书;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文体作品需提交市级以上获奖证明;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结题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
三、报送要求
由于项目数量较大,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通知发布之前个人提交结题材料或变更材料的不再重复提交。各学院于2016年6月23日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的结题验收报告、成果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一楼教师事务大厅),结题验收报告、成果材料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XX学院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jxsjk@cdu.edu.cn。联系电话:84616053。
四、注意事项
1、2015年底结题验收时申请延期半年的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本次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及成果,不允许再申请延期。不提交材料也不说明情况者,自动终止项目,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学生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2、2015年立项的省级、国家级项目中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12个项目如果不能在毕业前提交结题报告及成果,请与指导老师商量并更换项目负责人,继续研究。变更申请表在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常用表格”栏目下载。
3、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必须具备显性的成果,成果形式至少包含论文、调查报告、专利(或著作权)、省级及以上奖励等形式之一;国家级、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均要求至少公开发表一篇论文,国家级项目要求至少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专利著作权等成果经过审查可以相互替代。
 
                                                                     教务处
                                                              2016年6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