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二、教学调整安排:
1、9月15日为国家法定假日,已经安排机动周的课程不需要调课,无机动周的课程由教师本人申请“补课”,补课原因标明“中秋节放假补课”,由开课学院教务办统一审核。
2、9月16日(第3周周五)的所有课程全部调整到9月18日(第3周周日)。原本在9月18日的课程如果已经安排机动周的不需要调课,无机动周的课程由教师本人申请“补课”,补课原因标明“中秋节放假补课”,由开课学院教务办统一审核。
三、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放假期间除后勤采购等保障性车辆外,学校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公车私用。
四、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卫、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安全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学校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