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学位办《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成院学位〔2017〕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本年度学位课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
2017届本科毕业生中自愿提高学位课成绩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3日至4月18日
三、考试组织
1.专业学位课程和相关学院单设的公共学位课程(化学综合、第二外语、基础英语视听说、基础英语写作、基础英语)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
学生于4月18日17:00前到本学院教务办报名,学院教务办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命题和组织考试。
各学院教务处于4月24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报名统计表(含报考科目、姓名、学号)及考试安排报教务处招生考试科备案。
2.公共学位课由教务处招生考试科负责
(1)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WEB端登录后,进入“网上报名”栏目,准确选择本人所需报考的科目。
(2)公共学位课统考科目包括: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大学物理
(3)公共学位课程考试时间暂定为4月25日下午,具体考试场次及地点安排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