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19-04-03 17:10浏览:字体: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2019年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教学调整安排:

1. 4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清明节),放假1天,停课。

2. 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原安排在周六、周日的课程正常上课。

3.因放假所缺课时数,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补课安排报学院备案,学院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值班工作,并于2019年4月4日(星期四)12:00前将清明节值班安排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3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4115359@qq.com,联系人:王雨婷,联系电话84616299。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卫、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安全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学校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