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规定,现将我校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教学调整安排:
1. 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劳动节),放假1天,停课。
2.原本安排在5月2日(星期四)的教学安排调整到4月28日,原本安排在5月3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调整到5月5日。
3. 5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原本安排在周六的课程正常上课。
4.因劳动节放假所缺课时数,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补课安排报学院备案,学院统一报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值班工作,并于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17:00前将劳动节值班安排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3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4115359@qq.com,联系人:王雨婷,联系电话84616299。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卫、学生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安全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宿管中心值班电话:84616806。
学校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