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成都大学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规定,即日起开始办理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的创新创业学分的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对象:在校本科生。
2.此次办理申请创新创业学分的时间范围: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以后将只受理申请日期前半年内的创新创业活动。
3.申请条件及学分标准:第一类,参加SYB和创业实训,并获得培训证书,可获得1.5个创新创业学分;第二类,创业实践,学生创办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有实际经营活动1年,可获得3个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创业团队入驻校内CC空间或校外创业实践基地1年,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创业实践类3个学分类只针对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类2个学分类创业团队负责人所获学分按2个给定,其余学生按排名顺序依次递减0.5个学分,最低按0.5分计算。
4.认定程序:符合申请创新创业学分条件的学生下载并填写申请表(附件1),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培训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满1年)、经营性活动照片、入驻园区证明,在创业园区入驻1年证明,创业实践有指导教师的需指导教师签字,附在申请表后钉在一起)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其他时间不受理)报送创新创业学院209室双创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2楼中间)审核。
5、注意事项: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给予处理。
6. 截止日期:12月20日后将不在受理2017-2019年度创新创业学分申请(除创业培训证书未发的同学)。
联系人:双创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84622011。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