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现将我校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及教学调整安排
10月1日(星期四)至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9月27日(星期日)执行教学周第四周星期三的课表;10月10日(星期六)执行教学周第四周星期四的课表。
二、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自觉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执行。
(二)在校师生须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假期校园平安。
(三)各单位要加强疫情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值班表经部门、学院负责人审核后,于9月27日17:00前,通过OA协同发送至学校办公室行政科王国栋处,联系电话:84616331。
安全保卫值班电话:84616110。
学校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