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院2025-2026学年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籍的学生
二、时间进度
1. 成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9月9日;
2. 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审核阶段:9月10日—9月22日;
3. 学院公示阶段:9月23日—9月28日;
三、工作要求
1. 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规定执行。在学校综合测评办法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学院,应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平台进行公示,学生综合测评中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测评有关资料各学院自存备查。
3. 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后,需在ISP系统填写上传相关加分、减分项目。《附件1: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与各种加分、减分项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档至学院学工办备查。
四、监督工作
监督地址:第9教学楼303;
监督电话:028-84620037。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