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违规违纪学生全院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第1期)

作者:时间:25-10-10 10:37浏览:字体:

根据《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二十六条第(八)款规定第二十条第()款规定,为了严肃校纪校规,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决定对以下违纪学生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违纪事实

学院处分决定

制药工程(研)23-1

*诺

212023086002012

未归两次及以上

学院通报批评

食品质量与安全(本)24-1

*

202410518105

伪造请假证明

学院通报批评

希望所有同学,特别是被通报的同学深刻吸取教训、端正态度、严于律己,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并引以为戒,共同维护我们的校园环境。

 

一审:程琬寒

二审:李云成

三审:孙雁霞